《指纹图像数据转换的技术条件(GA 787-2010)》与GA 787—2008相比变化:一、增加指纹图像来源内容:平面右手四连指、平面左手四连指和平面左右手拇指指纹;图像采集及提取特征面积内容:平面右手四连指、平面左手四连指和平面左右手拇指指纹图像采集面积。二、修改图像采集及提取特征面积内容:十指指纹图像采集面积为三面捺印或平面捺印指纹图像的采集面积、十指指纹提取特征面积为三面捺印或平面捺印指纹图像的提取特征面积。
指纹图像数据转换的技术条件(GA 787-2010) EPUB, PDF, TXT, AZW3, MOBI, FB2, DjVu, Kindle电子书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