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于2010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为选择适用涉外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