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探讨了结果无价值论是实现社会防卫论的最合理方式这一理论。结果无价值论秉承近代以来的客观主义的刑法观,认为:犯罪,首先必须确认存在行为人外在的客观侵害行为之后,才能加以判断;在客观的侵害行为尚未得到
黎宏
本书内容包括:强奸罪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猥亵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基本理论与司法认定精要;典型案例诉辩审评;办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