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查目的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办基础[2000] 1033号文《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开
展全国水力资源复查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查清我国水力资源状况,做好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工作,更好地开发和利用我国的水力资源,决定从2001
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国水力资源进行复查。
一、组织管理
全国水力资源复查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具体组织实施,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协调水利系统水力资源复查的有关
工作,各省(市、自治区)计委负责各地方水力资源复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省(市、自治区)卷、各流域卷由各有关技术负责单位负责编制完成。全国水
力资源复查成果汇总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力资源
复查成果总报告》。国家测绘局对各水力资源分布图进行了审核。
三、成果分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力资源复查成果按照分省(市、自治区)及按照分流域汇编。
按照省(市、自治区)卷划分,依次为京津冀、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
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
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薪疆、港澳
台共29卷。
按照流域卷划分,依次分为长江、黄河、珠江、海河、淮河、东北诸河、东南沿
海诸河、西南国际诸河、雅鲁藏布江及西藏其他河流、北方内陆及新疆诸河共10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力资源复查成果总报告1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分流域)水力资源复查成果(2003年)第9卷雅鲁藏布江及西藏其他河流 EPUB, PDF, TXT, AZW3, MOBI, FB2, DjVu, Kindle电子书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