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種孤獨(理查·葉慈經典短篇小說集)

十一種孤獨(理查·葉慈經典短篇小說集)

作者
理查•葉慈(Richard Yates)
出版社
木馬•木馬文化
语言
繁体中文
装帧
精装
ISBN
9865829304
重量
340 g
电子书格式
epub,pdf,txt,azw3,mobi,fb2,djvu
下载次数
2149
更新日期
2023-04-16

紐約版的《都柏林人》。——《紐約時報》二十世紀最富洞察力的作家。——泰晤士報美國最好的戰後小說家和短篇故事作家之一。——《獨立報》孤獨是:學校裡新來的男孩。婚禮前一晚的新人。愛上帶兵的中士。丈夫久病的妻子。被資遣的上班族。寫不成報導的記者。期望落空的學生。在遊行人群失控的退伍軍人。遊蕩歐洲的紈褲子弟。左支右絀的父親。不得志的作家。孤獨是當我們有機會得到他人的了解時,那個瞬間一閃而逝。以冷峻的筆觸,葉慈筆下都是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十一種孤獨的人生,尋常人的孤獨、不如意、失落與絕望,「如果我的作品有什麼主題,我想只有簡單的一個:人都是孤獨的,沒有人逃脫得了,這就是他們的悲劇所在。」【目錄】一,傑克南瓜燈博士二,美滿幸福三,裘蒂擲骰子四,完全不痛五,愛找苦頭吃的人六,跟鯊魚搏鬥的人七,和陌生人一起開心八,B.A.R.專家九,優秀的爵士鋼琴手十,舊的不去十一,建築工人內文試閱:美滿幸福葛瑞絲要結婚前的那個禮拜五,大家都不期待她做任何工作。事實上,沒有人讓她做事,無論她願意與否。她打字機旁的玻璃紙盒裡有一朵梔子胸花——老闆艾特伍德先生送的——隨附的信封裡有一張布朗明黛爾百貨的十元禮券。自從那一次她在公司的聖誕派對上親了他的脖子,艾特伍德對她一直特別殷勤,她走進去謝謝他的時候,他整個人駝背忙著翻抽屜,滿臉通紅,也不敢看她的眼睛。「哦,別客氣,葛瑞絲,」他說。「是我的榮幸。你需要別針別那個小玩意嗎?」「裡頭已經有別針了,」她說,把胸花舉起來。「看到嗎?漂亮的白色別針。」他眉開眼笑看著她把花別在她西裝外套的翻領上。然後他煞有其事地清清喉嚨,拉出桌面下的寫字板,準備開始當天的口述,結果只有兩封短信。直到過了一個小時她看見他把一堆「迪特風」(Dictaphone)錄音機臘管送去給中央打字,才明白他幫了她一個忙。「艾特伍德先生,你人真好,」她說,「但我真的覺得你應該把全部工作交給我,就像平——」「哎,好了,葛瑞絲,」他說。「人一輩子也才結婚一次。」女孩子們也大驚小怪,擠在她的辦公桌前嗤嗤笑,不斷要她拿洛夫的照片出來看(「哦,他好可愛!」),辦公室經理則緊張地看在眼裡,他不想掃興,但還是焦慮地指出,今天畢竟還是上班日。然後午餐時間在許瑞夫特餐廳有個傳統小型派對——九個女人和女孩,喝著不熟悉的雞尾酒而暈頭,點的雞皇飯放在一旁涼掉,爭先恐後給她回憶和祝福。現場還有更多花和另一樣禮物——大家偷偷湊錢買的銀製糖果盤。葛瑞絲說「謝謝」、「真的很感激」、「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一直到她腦子裡迴響的都是這幾句話,嘴角也笑得痠了,感覺這個下午好像永遠不會結束似的。洛夫在四點鐘左右打電話來,聽起來興高采烈。「你好嗎,親愛的?」他問,她還來不及回答他就說,「聽好,你猜我收到什麼?」「不知道,禮物嗎?是什麼?」她試著讓自己聽起來興奮,但不容易。「禮金。五十塊錢。」她幾乎可以看見他說「五十塊錢」時噘嘴的模樣,每當他宣布金額時特有的認真表情。「哦,真好,洛夫,」她說,她的聲音若聽起來有些累,他並沒有發現。「很好吧?」他笑說,嘲弄她用的女孩子字眼。「你覺得開心是吧,葛瑞絲?但我真的很驚訝,你知道嗎?老闆說,『拿去,洛夫,』然後交給我一個信封。他臉上一點笑都沒有,我還在想,發生什麼事?我是不是要被炒魷魚了?他說,『打開啊,洛夫。』於是我打開,然後我看見他咧嘴笑得一哩寬。」他笑著嘆口氣。「嗯,聽著,親愛的,今晚你要我幾點過去?」「哦,不知道,愈快愈好吧,我猜。」「聽我說,我得去艾迪家拿他要借我的袋子,我先去辦這件事,然後回家吃飯,之後再過去你那邊,大約八點半或九點。可以嗎?」「好的,」她說。「到時候見,達令。」她改口叫他「達令」才很短的時間——打從嫁給他終於成為確定不會再改變的事——這字眼聽起來仍然陌生。當她整理桌上的文具用品(因為沒別的事做),一種熟悉的恐慌襲來:她怎麼能嫁——她幾乎不認識這個人。有時恐慌以不同方式出現:她不能嫁給這個人,因為她對他太熟悉,無論哪一種方式,都讓她驚惶不已,無法面對室友瑪莎從一開始對他下的所有評論。「他很可笑不是嗎?」她跟他第一次約會之後瑪莎說。「廁所(toilet)他說『促所』(terlet)。我不認識有人真的這樣說。」葛瑞絲咯咯笑,欣然同意這的確好笑。那個時期無論瑪莎說什麼她都會欣然同意——能夠從《紐約時報》分類廣告找到像瑪莎這樣的女孩,常讓她覺得是自己碰過最幸運的事情。但洛夫堅守了一整個夏天,到秋天她開始為他辯護。「你到底不喜歡他哪一點,瑪莎?他是個好人。」「哦,每個人都是好人,葛瑞絲,」瑪莎用她的大學生口氣說,讓「好人」聽起來隱約是一件荒謬的事,她一邊仔細塗指甲油一邊氣呼呼抬起頭。「只不過他就是個——一條白蟲。你看不出來嗎?」「我可看不出他的膚色跟——」「老天,你知道我的意思。你不懂我的意思嗎?他跟他那群朋友,艾迪或馬提或喬治,過著可鄙的小職員生活和可鄙的……反正他們都很像,那些人。一天到晚只會問『嘿,巨人隊怎麼樣了?』或是『嘿,洋基隊怎麼樣了?』一個個都住在桑尼塞得或伍海文或什麼糟糕地方,每個人的媽都在壁爐台上放了該死的小陶瓷大象。」瑪莎繼續皺眉頭看她的指甲油,示意話題結束。整個秋天和冬天她都在困惑中。有一陣子她試著只跟瑪莎那種男生約會——他們老是把「有趣」掛在嘴邊,把窄肩法蘭絨西裝當制服一樣穿;也有一陣子她試著不跟任何男人約會。她甚至還在公司聖誕節派對,試了跟艾特伍德先生的那件瘋狂事。這段期間洛夫不斷打電話來,一直在她身邊等她做決定。有一次她帶他回賓州老家見爸媽(她不敢想像帶瑪莎去會怎樣),但一直到復活節她才屈服。他們去皇后區,參加洛夫那一夥人常去的那種退伍軍人協會辦的舞會,樂隊演奏到《復活節遊行》時,他把她抱得很緊,幾乎不動,喃喃用他的男高音對著她唱。她從沒想過洛夫是會做這種事的人——這麼溫柔體貼——她可能不是當下決定嫁給他,但事後回想起來彷彿如此。她似乎是在那一分鐘做的決定,隨著音樂搖擺,他沙啞的聲音在她的髮際:「我是最幸運的男人當眾人看著你復活節遊行隊伍中我是最驕傲的傢伙……」當晚她告訴瑪莎,到現在她還記得她臉上的表情。「哦,葛瑞絲,不會吧——你一定不是認真的。我是說,我還以為他只是個玩笑——你不會真的想——」「閉嘴!你閉嘴,瑪莎!」她哭了一整晚。就連現在她也還為了這件事恨瑪莎;就連現在愣愣盯著辦公室牆上那一排檔案櫃的同時,一半的她也因恐懼而不舒服,深怕瑪莎是對的。咯咯笑的聲音朝她傳來,她嚇一跳,看見兩個女孩——艾琳和蘿絲——在打字機後面指著她笑,「看到了哦!」艾琳唱道。「被我們看到了哦!又在發暈了是嗎,葛瑞絲?」蘿絲擠了擠自己的平胸又眨眼笑她,兩個人笑得東倒西歪。葛瑞絲努力擺出屬於新娘的真誠笑容,現在該做的是計畫。明天「一大清早」,套一句她母親的用語,她會跟洛夫在賓州車站碰面一起搭車回家,大約一點抵達,她的父母會在火車站接他們。「看到你真好,洛夫!」她爸會這麼說,她媽大概會親他一下。她感到一股溫暖的親情:他們不會叫他白蟲;他們不知道何謂普林斯頓男孩、「有趣」的男孩,或是其他讓瑪莎覺得多麼了不起的那些男孩。然後她爸可能會帶洛夫出去喝杯啤酒,帶他參觀自己工作的紙廠(至少洛夫也不會對在紙廠工作的人擺出勢利眼),然後晚上洛夫的親友會從紐約過來。當晚她和她媽會徹夜長談,然後隔天的「一大清早」(想到母親單純而快樂的面孔,她的眼睛一陣刺痛),她們就會開始為婚禮做打扮。然後是教堂和典禮,然後婚宴(她父親會喝醉嗎?妙麗‧克雀兒會不會因為沒當伴娘而生悶氣?)然後搭火車到大西洋城,然後是飯店。但飯店之後她不知該怎麼計畫下去。門在她背後鎖上,接著是狂亂奇異的沉默,全世界只剩下洛夫為她開路。「唔,葛瑞絲,」艾特伍德先生說,「我祝你幸福。」他戴著帽子穿著外套站在她辦公桌旁,四周傳來閒聊和椅子往後推的聲音,代表現在五點了。「謝謝你,艾特伍德先生。」她站起來,前來道別的女孩們忽然包圍住她。「祝你好運,葛瑞絲。」「到大西洋城寄張卡片給我們吧,葛瑞絲?」「再會了,葛瑞絲。」「晚安,葛瑞絲,聽著:祝你美滿幸福。」終於她擺脫了所有人,出了電梯,出了大樓,快步穿越人群往地鐵站。到家時,瑪莎正站在小廚房門口,穿著新洋裝的她看起來非常苗條。「嗨,葛瑞絲。你今天一定被生吞活剝吧?」「哦,沒有,」葛瑞絲說。「大家都——很親切。」她筋疲力盡坐下來,把花和包裝的糖果盤放到桌上。然後她發現整間屋子都打掃過,晚餐正在廚房裡準備。「哇,家裡看起來好棒,」她說。「幹麼這麼辛苦?」「噢,反正我今天比較早回家,」瑪莎說。然後她微笑,葛瑞絲很少看到她害羞。「我只是想說等下洛夫來的時候,看見家裡偶爾這麼整潔也不錯。」「喲,」葛瑞絲說,「你人真好。」瑪莎此刻的模樣更出人意表:她看起來難堪。她手上有一把油膩膩的鍋鏟,靈巧地舉在離洋裝一段距離的位置端詳,彷彿接下來的話很難說出口。「聽著,葛瑞絲,」她開口。「你明白我為何沒辦法去婚禮吧?」「哦,當然了,」葛瑞絲說,雖然她其實不太明白。瑪莎說要在她哥從軍之前去哈佛看他,但整件事打從一開始就聽起來像謊話。「我只是不希望你以為——總之,你能明白的話就好。我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想說。」「是什麼?」「嗯,就是我很抱歉從前說過洛夫的壞話。我沒有權利那樣跟你說話。他是個很貼心的男孩子,而我——我很抱歉,就這樣。」葛瑞絲好不容易才壓抑一股感激和解脫的心情,說,「哦,沒關係的,瑪莎,我——」「豬排燒焦了!」瑪莎衝進廚房。「沒事了,」她從裡頭大喊。「還可以吃。」當她端著晚餐出來,已經恢復舊有的沉著。「我吃完就要離開,」坐下來的時候她說。「我那班火車再四十分鐘就出發。」「我以為你明天才走。」「本來是,」瑪莎說,「但我決定今晚就走。因為你知道嗎,葛瑞絲,還有一件事——如果你還能忍受我再次道歉——就是我以前很少讓你和洛夫有機會在這裡獨處。所以,今天晚上我會撤退。」她猶豫了一下。「有點像是我送你的結婚禮物,好嗎?」然後她笑了,這次不是害羞的笑,而是比較合乎她的個性——說完一句意有所指的話,眼神微微望向別的地方。這個笑容讓葛瑞絲懷疑、困惑、敬畏和學習過,很久以前她就把它和「世故」一詞連在一起。「你太貼心了,」葛瑞絲說,然而她還是不太懂。一直到晚餐用畢,盤子也洗了,一直到瑪莎急忙化妝、收行李說再見出門趕火車,她才慢慢了解。她好好地泡了一個澡,花很長時間擦乾自己,對著鏡子擺姿勢,心裡一股奇異緩慢的興奮。在臥室裡,她從昂貴白色禮盒的薄紙裡抽出她的嫁妝——一件輕薄的白色尼龍睡袍,和一套相配的女便服——穿上之後又走到鏡子前。她從來沒穿過這種衣服,或有這種感覺,想到讓洛夫看見自己這幅模樣,她便走進廚房倒了一杯乾身雪莉酒,是瑪莎的派對藏酒。然後她關掉全部燈只留一盞,拿著酒杯走到沙發,坐下來等他。過了一會兒她站起來,把整瓶雪莉酒拿到茶几上的托盤擺著,旁邊再加一個杯子。洛夫離開辦公室時有一絲失望。不知怎的,他對婚前最後一個禮拜五的期待不僅於此。禮金支票是還不錯(雖然他偷偷期望的金額是兩倍),午餐時間男同事請他喝一杯,開了一些恰當的玩笑(「啊,別難過,洛夫——還有比這更糟的事」),但應該要有一個真正的派對才是。不只辦公室同事,還有艾迪,以及他所有的朋友。結果他只是要跟艾迪在白玫瑰碰面,就像過去一年三不五時那樣,然後搭車回家跟艾迪借旅行袋,回家吃飯,然後再大老遠搭車回曼哈頓,就為了跟葛瑞絲見面一兩個小時。他到酒吧的時候艾迪還沒到,更增添他的寂寞。他鬱悶喝著啤酒等他。艾迪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是最理想的男儐相,因為從他追求葛瑞絲開始艾迪就在場。去年夏天,也就是在這間酒吧,洛夫把第一次約會的經過告訴他:「噢,艾迪——那對奶子真了不得!」艾迪咧嘴笑。「是嗎?那室友怎麼樣?」「你不會要室友的,艾迪。邋遢,還勢利眼,我覺得。但這個小葛瑞絲——老天,她真的有料。」每次約會好玩成分的一半——甚至超過一半——是事後描述給艾迪聽,偶爾加油添醋,跟艾迪請教策略。但過了今天,包括這個在內的許許多多樂趣都沒有了。葛瑞絲答應婚後每個禮拜至少有一天讓他去男生聚會,儘管如此,也不會跟從前一樣。女生永遠不懂友誼這回事。酒吧的電視螢幕在播球賽,他隨便看看,喉嚨裡湧起一種失落的悲愴。他這輩子都奉獻給男孩與男人的友誼,試著當個好人,但現在最棒的時光就要結束了。終於,艾迪僵硬的手指戳了戳他的座椅當作打招呼。「你怎麼說,老兄?」洛夫瞇著眼不屑一顧,慢慢轉過來。「發生什麼事,自作聰明的傢伙,迷路了啊?」「你——是趕時間還是怎樣?」艾迪講話時嘴唇幾乎不動。「等個兩分鐘都不行?」他懶洋洋坐到高腳凳上,塞了二十五分錢硬幣給酒保。「來一杯,傑克。」兩人靜靜喝了一會兒,盯著電視。「今天拿到一點禮金,」洛夫說。「五十塊錢。」「是嗎 ?」艾迪說。「不錯。」打者出局;這一局結束,上廣告。「所以呢?」艾迪說,搖晃杯子裡的啤酒。「仍然打算要結婚?」「有何不可?」洛夫聳聳肩說。「聽著,快喝完,我想走了。」「等一等,等一等。你急什麼?」「快點,好嗎?」洛夫已經耐不住性子遠離吧台一步。「我想去拿你的袋子。」「啊,袋子。」洛夫靠近一步怒視著他。「聽著,別再自作聰明。沒有人強迫你借我那該死的袋子,你知道。我並不想讓你傷心或什麼的——」「好啦好啦,袋子等下會給你。不必擔心。」他把啤酒喝完抹抹嘴。「走吧。」為了結婚旅行得借袋子,是洛夫的痛處;他寧可買一個自己用。每天晚上他們走到地鐵站的路上會經過一間賣行李箱的店,櫥窗裡陳列了一個很棒的袋子——黃褐色格萊斯頓式大型旅行袋,旁邊有拉鍊口袋,要價三十九點九五美元——從復活節洛夫就看上眼。「我想我會去買,」他告訴艾迪,若無其事的口氣一如一兩天前他宣布自己訂婚(「我想我會娶那女孩」)。艾迪對這兩個評論的反應都一樣:「你瘋了嗎?」兩次洛夫都說,「有何不可?」為了替買袋子辯護,他還加了一句,「我就要結婚了,會需要那樣的東西。」從那一刻起,袋子幾乎等同於葛瑞絲的人,彷彿是個象徵,代表他追求的富裕新生活。然而買完戒指、新衣等種種花費,最後他發現自己負擔不起;解決之道是跟艾迪借他的袋子,樣式差不多但較便宜老舊,旁邊沒有拉鍊口袋。經過行李箱店時他停下來,忽然有個魯莽的想法。「嘿等等,艾迪。你知道我要拿那五十元禮金做什麼?我想我現在去買那袋子好了。」他覺得有點喘不過氣。「你——瘋了嗎?四十塊錢的袋子,一年大概只用一次?你瘋了,洛夫。走吧。」「哎,我不知道。你這麼想?」「聽著,你最好把錢省下來,小子。你會需要的。」「哎,也對,」洛夫終於說。「你說得有理。」他再次與艾迪並肩同行,往地鐵站走。這就是他這輩子通常碰上的結果;他接受除非賺更多薪水,否則不可能擁有像那樣的袋子——一如當初一點點跡象,就讓他毫無異議地接受只有在婚禮之後他才能佔有他的新娘。地鐵吞噬他們,經過半小時腦子一片空白的搖晃和碰撞,他們終於被吐出到皇后區清爽的傍晚。他們脫掉外套解開領帶,邊走邊讓微風吹乾汗濕的襯衫。「所以怎麼樣?」艾迪問。「我們明天幾時要出現在那個賓州小鎮?」「隨便,」洛夫說。「晚上時間都可以。」「那我們要做什麼?那種鄉下地方到底能做什麼?」「不知道,」洛夫帶著防衛心回答。「坐著聊天,我猜;跟葛瑞絲的老爸喝啤酒或什麼的;不知道。」「老天爺,」艾迪說。「哪門子的週末。真了不起。」洛夫在人行道上停下腳步,忽然間憤怒起來,帶著濕氣的外套被他捏在拳頭裡。「聽著,你這混蛋。沒有人強迫你來,你知道——你、馬提、喬治或任何人。你搞清楚這點。來也不是幫我什麼忙,懂了嗎?」「怎麼回事?」艾迪問。「怎麼回事?不過開個玩笑罷了。」「玩笑,」洛夫說。「你的玩笑可多了。」他踏著沉重腳步走在艾迪背後,覺得眼淚快掉下來。他們轉到兩人住家那條路口,兩排整齊一模一樣的房子沿路劃開,他們從小在這條街上打架、閒蕩、玩棍子球賽。艾迪推開他家前門,領著洛夫進到前廳,裡頭有鞋套和花椰菜的居家氣味。「進去啊,」他說,用拇指比一比關著的客廳門,待在後頭讓洛夫先進去。洛夫打開門走進去三步,眼前景象讓他彷彿下巴被人揍了一拳。屋裡鴉雀無聲,擠滿了咧著嘴笑的紅臉男人——馬提、喬治、住同一條街的男孩、辦公室的男生——每個人都在,他的所有朋友,全部站著不動。瘦皮猴麥奎爾彎腰面對直立式鋼琴,張開的手指高高舉在琴鍵上方,當他按下第一個歡樂的和弦,眾人齊聲合唱,用拳頭打拍子,大笑開懷的嘴讓歌詞的發音不準:「他是個好夥伴他是個好夥伴他是個好夥伴誰也不能否認!」洛夫疲軟往後退一步站在地毯上,眼睛瞪得老大,嚥下一口口水,手上拿著外套。「誰也不能否認!」大家唱著,「誰也不能否認!」副歌唱到第二段時,艾迪的爸爸從餐廳門簾後面走出來,禿頭而紅光滿面,口中唱著歌,兩手各拿了一壺啤酒。最後瘦皮猴用力按下最後一句:「誰——也——不能——否認!」所有人湧上前恭喜,抓著洛夫的手,拍他手臂和背,他站著發抖,自己的聲音被噪音蓋過,「老天,你們這些傢伙——謝謝。我——我不知道該——謝謝你們……」然後眾人分開站到兩側,艾迪緩緩從中間走過來。他微笑的眼裡閃著愛,羞怯的手上掛著那個旅行袋——不是他自己的,而是新的:黃褐色格萊斯頓式,旁邊有拉鍊口袋那個。「致辭!」眾人大喊。「致辭!致辭!」但洛夫說不出話也笑不出來。他的眼睛幾乎看不見。十點鐘,葛瑞絲開始在屋裡咬著嘴唇走來走去。萬一他不過來呢?他當然會來。她又坐了下來,小心把大腿上尼龍睡袍的皺褶撫平,逼自己冷靜下來。萬一她緊張起來就毀了。門鈴的聲音像電極。走到門口的半路上她停下來,深呼吸,讓自己安定。然後她按下開門鍵,把大門打開一個縫看他上樓梯。當她看見他拿著旅行袋,看見他上樓時蒼白臉上的嚴肅,一開始她以為他知道;他來是準備好鎖上門擁她入懷。「你好,達令,」她輕聲說,把門開大一點。「嗨,寶貝。」他經過她身邊往裡頭走。「我猜我來晚了是嗎,你已經睡了?」「沒有。」她關上門,背靠在門上,雙手在她柔弱的背後握著門把,電影裡的女主角都這樣關門。「我只是在——等你。」他沒看她。他走到沙發坐下,旅行袋放在膝上,手摸著袋子表面。「葛瑞絲,」他說,聲音很輕。「你看這個。」她看了一下,然後再看他悲慘的雙眼。「你記得,」他說,「我跟你說過我想買的那個旅行袋?四十塊錢?」他停下來環顧屋內。「嘿,瑪莎呢?她睡了嗎?」「她出去了,達令,」葛瑞絲說,慢慢向沙發移動。「她整個週末都不會在家。」她在他身邊坐下,靠近他,給他一個瑪莎的特別微笑。「哦,是嗎?」他說。「總之,聽我說。我本來說我要跟艾迪借他的袋子,記得嗎?」「對。」「嗯,今晚在白玫瑰的時候我說,『走吧,艾迪,我們去你家拿你的袋子。』他說,『啊,袋子。』我說,『怎麼回事?』但他沒說什麼,你知道?於是我們去他家,客廳門是關著的,你知道?」她扭著往他身邊靠,頭放在他胸口。他的手臂自動舉起放在她肩膀上,繼續說話。「他說,『進去啊,洛夫,把門打開。』我說,『怎麼回事?』他說,『你別管,洛夫,開門就是。』於是我打開門,老天爺。」他的手指用力抓緊她的肩膀,令她警覺地抬頭看著他。「大家都在,葛瑞絲,」他說。「全部的人。彈鋼琴,唱歌,歡呼——」他的聲音在抖,他眨了眨眼睛閉上,眼睫毛濕了。「盛大的驚喜派對,」他說,試著微笑。「為了我而舉辦。還有什麼比這更棒的,葛瑞絲?然後——然後艾迪走出來——艾迪走出來把這給我。我已經想要好久的袋子。他花自己的錢買的,什麼都沒說,就當作驚喜送給我。『拿去,洛夫,』他說。『只是要讓你知道,你是全世界最棒的傢伙。』」他的手指又抓緊,一邊發抖。「我哭了,葛瑞絲,」他輕聲說。「我控制不住。那些傢伙應該沒有看到,但我在哭。」他偏過頭,費力控制自己的嘴唇,不讓自己掉淚。「你要喝一杯嗎,親愛的?」她溫柔問他。「不了,沒關係,葛瑞絲。我沒事。」他輕輕把旅行袋放在地毯上。「但給我一支菸好了,」她從茶几上拿了一支菸,放到他嘴唇點上。「我倒杯酒給你,」她說。他皺著眉頭吐煙。「你有什麼,那個雪莉酒嗎?不,我不喜歡那個。反正我已經一肚子啤酒了。」他往後靠閉上眼睛。「然後艾迪的媽媽餵我們一頓大餐,」他繼續說,現在語調幾乎正常。「有牛排;有薯條」——他的頭靠在沙發椅背,隨著每一道菜而轉動一下——「生菜蕃茄沙拉、醃黃瓜、麵包、奶油——什麼都有。全套大餐。」「嗯,」她說。「真是不錯。」「之後還有冰淇淋和咖啡,」他說,「然後喝不完的啤酒。我是說,擺了滿桌。」葛瑞絲用手順過自己大腿,一邊撫平尼龍皺褶,一邊把掌心的濕氣擦乾。「他們人真的很好,」她說。兩人靜靜坐著,感覺好像很長一段時間。「我不能待太久,葛瑞絲,」洛夫終於說。「我答應要回去。」她的心在尼龍睡袍下撲撲跳。「洛夫,你——喜歡這個嗎?」「什麼東西,蜜糖?」「我的睡袍,本來是婚禮之後才能讓你看,但我想說——」「很棒,」他說,像商人一樣用拇指和食指觸摸輕薄的材質。「很棒,你花了多少錢,蜜糖?」「哦——不知道。但你喜歡嗎?」他親了她一下,終於開始用手愛撫她。「很棒,」他一直說。「很棒。嘿,我喜歡這個。」他的手在低領口處猶豫了一下,然後伸進去握住她的乳房。「我真的愛你,洛夫,」她輕聲說。「你知道的,對嗎?」他的手指捏了她的乳頭一下,然後很快抽出來。幾個月來的限制和習慣實在難以改變。「當然,」他說。「我也愛你,寶貝。你乖乖睡你的美容覺,我們早上見。好嗎?」「哦,洛夫,別走。留下來。」「啊,但我答應那些傢伙了,葛瑞絲。」他站起來把衣服拉好。「他們在家裡等我。」她猛然站起來,她壓抑的嘴唇發出了女人乞求的哭喊,也是妻子的訴怨:「不能叫他們等一下嗎?」「你瘋了嗎?」他退後一步,眼睛理所當然地瞪得很圓。她一定要體諒。如果婚前她就這樣,婚後要怎麼辦?「你行行好吧,今天晚上你還要叫他們等我?他們為我付出這麼多了!」有一兩秒的時間,他從來沒看過她的臉這麼不好看,終於她又設法微笑。「當然不會了,達令。你說得對。」他再度向前,輕輕用拳頭掃過她的下巴,微笑著,現在他是疑慮消除的丈夫。「這樣才對,」他說。「那我明天早上在賓州車站跟你碰面,九點鐘。好嗎,葛瑞絲?對了,在我走之前——」他眨眼拍了一下肚皮。「我喝了一堆啤酒。可以用一下你的促所?」他從廁所走出來,她正等著跟他說晚安,她站著把手交叉放在胸前,彷彿為了取暖。他鍾愛地拿起旅行袋,走到站在門口的她身邊。「那就這樣,寶貝,」他說,親了她一下。「九點鐘,別忘了。」她疲憊地笑,為他開門。「別擔心,洛夫,」她說。「我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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