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第8部分):按摩器具(SN/T1589.8-2006)》规定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按摩器具的要求、检验及判定。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按摩器具和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按摩器具的进出口检验。手持式按摩器、脚部按摩器、按摩带、按摩垫、按摩椅、按摩床和用于美容院或保健中心的类似产品属于本部分适用范围。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第8部分):按摩器具(SN/T 1589.8-2006) EPUB, PDF, TXT, AZW3, MOBI, FB2, DjVu, Kindle电子书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