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过程的性质及法律成长》将法官决断疑难案件时运用的方法和力量具体归纳为逻辑的方法、历史的方法、习惯的方法和社会学的方法四类。一是逻辑的方法,也称做类推的规则或哲学的方法。即以法律为大前提,后以事实
卡多佐(Cardoz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