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故意犯罪的主观方面为研究对象,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故意犯罪的主观核心要素——犯罪故意的概括性研究,重点研究犯罪故意在犯罪构成中的定位及其理论分类;第二部分研究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明知;第三部分
桂亚胜